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促进威尼斯人亚洲服永久关闭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于2021年 3月5日-5月31日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附件1)。按照要求,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黑龙江省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及向评奖办公室上报推荐工作,请各部门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奖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参评成果要有明确、唯一的课题标识。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二、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报送的每项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以“所属学科(与申报汇总表一致)+申报人姓名”命名,每项成果文件夹应有四个 PDF 格式文件:
1.申报评审书(以“申报评审书+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
2.有关证明材料(以“有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
3.参评成果主件(以“参评成果主件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著作类如不能提供完整书稿,需提供前言、后记、版权页、目录及 具有代表性的一章或一节;论文类需提供封面、版权页、文章所在目录、正文;研究报告类需提供正文及决策、管理部门采用证明。
4.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申报成果,必须提供省教育厅推荐参评意见,并写明参评理由(以“推荐意见+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
需要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7份)、有关证明材料(7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评审后不退回),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郑 重
联系电话:15245509977
电子邮箱:yuandongkeyan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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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