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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通知
时间:2020-10-03 15:51   来源:科研处

一、结题范围

2020 年度下半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成果鉴定工作现已开始。凡达到《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课题初审同意,均可进行成果鉴定。

为了推进教育科研与行政工作的有效衔接,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所有准备结题的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其课题研究成果或已为相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政府等的决策提供了咨询服务,或已直接服务于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提高了教学质量,推动了学校特色发展,或已在一定的领域、范围内转化、推广、应用。

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重大、重点课题

1.提交《结题申请·审批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汇编材料一式三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2。

2.汇编材料中成果复印件和原件同时上交。

3.汇编材料电子稿盖章后扫描PDF文档一份。

(二)  黑ICP备05001842号 哈公网安备230100020043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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