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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内规章
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时间:2017-06-14 13:47 来源:未知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威尼斯人亚洲服永久关闭-(常州)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附《自传》)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入党态度;

(2)本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3)主要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

《自传》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情况和问题。

2. 党支部找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接到申请书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建立《入党申请人花名册》,并在一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进行帮助教育。

3. 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申请人要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

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下同)审查通过。对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党支部要建立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4. 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 1-2 名正式党员担任,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

5.党支部定期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支部每半年研究调整一次,并做好记录。

6.及时上报年度发展计划发展计划需经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并于每年 3 月份将发展计划报校党委组织部 黑ICP备050018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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